近日,法国朗格多克法定产区葡萄酒2011介绍会及展览会已全面启动,将在北京、上海、广州进行葡萄酒推广活动,重点推荐朗格多克法定产区的葡萄酒,并介绍产区葡萄酒新的分级制度。 据法国朗格多克法定产区葡萄酒监管委员会(CIVL)主席弗雷德里克·琅琅(Frédéric JEANJEAN)介绍,由于朗格多克法定产区葡萄酒(Languedoc-AOC)产地名称的定价不合理,2010年文章来源华夏酒报法国朗格多克法定产区葡萄酒监管委员会(CIVL)采用新的3级金字塔划分朗格多克法定产区葡萄酒,以质量和经济标准作为衡量依据:朗格多克特级葡萄酒、朗格多克高级葡萄酒、朗格多克法定产区葡萄酒,分别定位在10欧元/瓶以上的稀少名贵葡萄酒、3.5欧元/瓶—10欧元/瓶的独具风格和香气的葡萄酒、3欧元/瓶—4欧元/瓶的饮用葡萄酒。 早在2009年,朗格多克地区已经使用了新的葡萄酒分级制度,从原有的AOC(法定产区)、VDQS(优良地区餐酒)、VDP(地区餐酒)、VDT(日常餐酒)改革为AOP(法定保护产区葡萄酒)、IGP(保护地区餐酒)、Vins sans IG(无保护地区餐酒),其中AOP与原来的AOC级别相当,而IGP基本看做VDQS和VDP的组合。 在出口方面,2010年朗格多克地区葡萄酒出口价值提升0.2%,主要得益于在欧盟以外国家的销售业绩,在加拿大、中国、美国和日本等国的销售量显著增长,其中中国和瑞士增长最快,中国目前占出口量的8%;德国、英国、比利时等成熟市场逐渐萎缩,目前德国占销量最大,为19%,而按照估计,2011年朗格多克地区出口总销售收入中,将有一半来自欧盟以外的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