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立法禁止在葡萄酒产区开发风力

时间:2012-12-24 11:42:16  阅读:661

南澳   南澳风力发电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可供应全国25%的用电需求。   2012年10月18日,国家规划部通过了国家风力发电发展计划提案(DPA,Statewide Wind Farms Development Plan Amendment)。提案旨在阻止风力发电厂在麦克拉伦谷和巴罗萨谷的发展。   这项修订案还会阻止风力发电厂在克莱尔谷、沿海地区、保护区、菲尔半岛、弗林德斯山脉和墨累河走廊等“宝贵环境和风景区”的发展。   虽然法案对风力发电厂离居民区和市区距离的规定不变,但居民的投诉权得到了加强,居民可在正常生活受到风力发电厂的影响时对其投诉。   司法部部长John Rau 说,政府已经回答了在协商期间收到的276个关键问题。“政府在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性的同时,也一直致力于为投资商提供在南澳投资风能的机会,”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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