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

时间:2012-12-24 11:12:15  阅读:3747

    日前,卫生部发布了2010年第1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二氧化硫等20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将硫酸铜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公告中明确,二氧化硫可作为防腐剂在葡萄酒及果酒中添加,最大使用量为250mg/L,甜型葡萄酒及果酒系列产品使用量为400mg/L(均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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