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前三季度 查获假酒货值33.7万
时间:2012-12-24 12:06:03 阅读:166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流通秩序,日前中山市经信局全力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并配合其他部门执法,1—9月打假行动查获假冒伪劣酒类货值约33.7万元。 据了解,今年1—9月,中山市白酒销售总额13073.8万元,黄酒销售总额799.64万元,果露酒销售总额562.8万,葡萄酒销售总额10854.23万元,进口酒销售总额193043.74万元,啤酒销售总额10149.81万元,其他酒销售总额2016.21万元。 据悉,为保障消费者喝上“放心酒”,中山市经信局把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作为商贸行业管理的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截止9月底止,全市24个镇区酒类经营者领取广东省酒类许可证总数达7837家,其中酒类批发72家。 在开展许可证使用工作的同时,经信局同步推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已共有72家批发商领用酒类流通随附单,领取及使用率达100%。 记者了解到,1-9月,市经信局酒类执法人员与各镇区工商、质监、卫生、经贸(三产)办酒类检查人员联合检查共出动人数704人次,检查企业885家,其中生产单位27家次,销售单位858家,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单位18家,查处假冒瓶装国产白酒、进口洋酒449瓶,打假行动查获并现场销毁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货值约33.7万元(其中:转交工商立案处理12家,假冒伪劣酒212瓶,货值约22万元)。 此外,今年5月份,市经贸局配合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在港口镇打掉制售假冒酒类窝点二个,查获造假包装物一批,成品假冒进口洋酒、国产名酒货值约20万元。 据了解,下阶段还将继续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假冒名优白酒、洋酒、葡萄酒,特别是各类名优酒等酒类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