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月至今查处葡萄酒类违法案432件 案值近900万元

时间:2012-12-24 12:00:40  阅读:199

  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查处葡萄酒类违法案件432件,查扣涉及100余种品牌的假冒侵权和无中文标签等的葡萄酒达15万瓶,案值近900万元。   5月24日,省工商局公布了酒类专项执法整治中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温岭市太平鼎力酒业商行被爆涉嫌销售假冒张裕葡萄酒。   据悉,温岭市太平鼎力酒业商行从三门购入了100箱假冒张裕葡萄酒,案值7.8万元,目前,温岭市工商部门已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商行3名当事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红酒市场上存在着原瓶不原、红酒不红、洋酒不洋、高价虚高、品牌无品、标识非标等情况。   为此,省工商部门专门出台了规范流通环节酒类企业经营行为六项举措。其中一项明确规定,从7月1日起,经营酒类的批发商、专营店、大型商场超市,必须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1218户酒类经营者获发这种《食品流通许可证》。   有关人员提醒,新举措实施后,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注意查看这一特别标注,认正品、买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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