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时间:2014-12-16 18:07:40 阅读:1621
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等一系列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对葡萄酒生产企业的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必备的生产资源、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要求、检验及判定原则等作了规 定。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葡萄酒》(GB15037-2006),对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到贮存、运输各过程的管理标准进行规范。
环保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葡萄酒制造业》(HJ452-2008),规定了葡萄酒制造企业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现状进行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规定了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在内的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和溯源制度;《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商务部2013年第21号公告)规定了酒类流通的术语和定义,界定了酒类流通的范围和流程,提出了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对宣传推介以及服务规范也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