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质监局:首建酒业失信记录“黑名单”

时间:2012-12-24 12:05:53  阅读:430

  日前,安徽质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质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酒类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打无证生产或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将纳入“黑名单”,全力保障酒类食品质量安全。   意见指出,要严把酒类食品生产许可关,严格审核酒类生产加工企业资质。严禁酒类非法分装,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的企业,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或吊销生产许可证。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完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或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将按照法定幅度的上限实施处罚。   意见强调,要建立酒类产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对有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有过食品安全犯罪和严重失信记录的要依法实行行业禁入。要建立统一的酒类生产企业信息数据库,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开展酒类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确保在各个环节都能快速辨别产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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