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判决两起生产伪劣葡萄酒案

时间:2012-12-24 12:07:57  阅读:181

据新华社电 29日,河北省秦皇岛法院判决两起生产、销售伪劣葡萄酒案件。三被告单位昌黎古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昌黎燕山长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昌黎县嘉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金,九被告人王春平、马剑飞、张丽莉、邓建光、胡娜、吕明刚等被判无期或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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