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案”台涉外前官员秦日新改判六月

时间:2012-12-24 12:07:36  阅读:141

  台海网8月13日讯 台“外交部北美司”前“司长”秦日新被控以公款不实核销红酒,佯称宴请美国、加拿大驻台人员;一、二审判他无罪,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昨天逆转,改判他有期徒刑六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判决痛批,二五年十二月,秦日新在“外交”工作上毫无作为、有亏职守,却像“变魔术”般将闲置预算购买红酒、白酒,捏造宴请驻台人士,呈现“劳绩卓著”的假象。   合议庭认为,如果法律纵容秦日新这种行为,无法使作假的公务员引以为戒。   “外交部长”杨进添对于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司法,定谳后再进一步处理。”少数案例不代表“外交部”全体,“民众不要把"外交"人员当过街老鼠”。   昨天“驻多伦多办事处长”陈文仪、“驻奥克兰办事处长”丁乐群宣誓就职,杨进添致词时,特别语重心长地提醒“驻外代表”“要慎独”。   秦日新在“驻斐济”期间,另因被控诈领补助费、传绯闻等争议,目前遭停职。   据调查,秦日新担任“北美司长”任内,内定将派“驻纽西兰代”表,但该年度应花在与美、加驻台人员联系的业务管理费还有廿一万元未用;秦与科长杨庆辉商议,购买三箱红酒、白酒,拟作为赴纽西兰的公务赠礼之用。   由于相关预算只能用于餐叙、球叙等联谊,秦日新指示属下请饭店分批开立买酒的发票,以宴请美、加驻台人员等名目核销。案发后,杨庆辉向检察官坦承,获缓起诉。秦日新坚称不知情,一、二审认为没有犯罪动机判无罪。   检方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一审指出,“外交”人员与驻台使节餐叙,不论从联系情谊、取得资讯或沟通意见,都是“外交”主要工作,就像军人对于征战沙场的记忆一般,自然极为深刻。   合议庭认为,如果秦日新未事先指示杨庆辉如何报销,批示公文时看到不实的支出名目、宴客名单,却未感惊讶,仍照章批准,与常情不符;认定部属以不实名目请领公款,是受秦日新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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