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时间:2012-12-24 11:58:05 阅读:59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9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日以电话、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议案。 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托业务基本情况 1、募资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2、信托形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等形式; 4、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规模以信托计划成立时实际募集的资金总额为准; 5、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可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或延期; 6、年综合成本:不超过8.5%; 7、到期偿付方式:到期一次性偿付; 8、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信托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各项要素由合作双方签订具体合同进行约定。 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系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和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上海市中山东二路15号7楼 法人代表:陈浩鸣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07月02日 主营业务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构成:中国海油持股95%和中信集团持股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1年末,中海信托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5.30亿元,净资产为42.83亿元,2011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为8.38亿元,净利润为6.61亿元。中海信托信用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