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加快葡萄酒庄发展
作者:天山网 时间:2015-01-26 18:58:15 阅读:1018
为逐步把新疆和硕县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优质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葡萄酒文化旅游经济产业带,2015年新年伊始,和硕县出台众多优惠政策加快葡萄酒庄产业发展。
在具体政策中,和硕县规定:新引进的酒庄办理完注册、立项、开户等手续后,其他手续由县人民政府代办、相关部门承办,新建酒庄在酒庄建成经验收合格,并达到投资强度的,由县财政根据酒庄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安排同等金额资金用于补助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现有酒庄自有的葡萄基地,自2015年,3年内免收土地租赁金,新建酒庄自有葡萄基地的,自种植葡萄苗木起,5年内免收土地租赁金;县金融部门每年优先安排贷款资金用于葡萄酒庄和基本农户发展葡萄产业贷款;对新建成投产的酒庄,县财政根据企业前三年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安排同等资金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自2015年起,县人民政府每年牵头组织举办葡萄酒节、葡萄酒年会等宣传推介活动;企业自主研发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10万元奖励,酒庄建立的研发机构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15万元;县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企业技术骨干免费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参与培训和水价、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品牌建设、宣传营销、产地保护、技术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奖励、以奖代补等方面对酒庄施行奖励、扶持、优惠。
目前,和硕县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已经达到12.28万亩,是新疆种植酿酒葡萄面积最大的县,已经建成和在建的酿酒企业达到14家。通过以上优惠政策的激励,该县力争到2020年,全县建成酒庄30家以上,年产和硕地理标志葡萄酒5万吨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60亿元以上,初步将和硕县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葡萄精深加工基地和酿酒葡萄供应基地,形成葡萄酒科研、文化展示、生态观光旅游、商务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国葡萄酒文化中心。
在具体政策中,和硕县规定:新引进的酒庄办理完注册、立项、开户等手续后,其他手续由县人民政府代办、相关部门承办,新建酒庄在酒庄建成经验收合格,并达到投资强度的,由县财政根据酒庄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安排同等金额资金用于补助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现有酒庄自有的葡萄基地,自2015年,3年内免收土地租赁金,新建酒庄自有葡萄基地的,自种植葡萄苗木起,5年内免收土地租赁金;县金融部门每年优先安排贷款资金用于葡萄酒庄和基本农户发展葡萄产业贷款;对新建成投产的酒庄,县财政根据企业前三年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安排同等资金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自2015年起,县人民政府每年牵头组织举办葡萄酒节、葡萄酒年会等宣传推介活动;企业自主研发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10万元奖励,酒庄建立的研发机构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15万元;县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企业技术骨干免费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参与培训和水价、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品牌建设、宣传营销、产地保护、技术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奖励、以奖代补等方面对酒庄施行奖励、扶持、优惠。
目前,和硕县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已经达到12.28万亩,是新疆种植酿酒葡萄面积最大的县,已经建成和在建的酿酒企业达到14家。通过以上优惠政策的激励,该县力争到2020年,全县建成酒庄30家以上,年产和硕地理标志葡萄酒5万吨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60亿元以上,初步将和硕县打造成全国重要的葡萄精深加工基地和酿酒葡萄供应基地,形成葡萄酒科研、文化展示、生态观光旅游、商务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国葡萄酒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