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美丽宁夏·醉美葡萄”主题摄影大赛征稿
作者: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联合会 时间:2014-08-13 23:53:24 阅读:869
为了让国内外全方位、广泛深入了解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的发展,打造和展示我区人文景观和旅游品牌,特举办首届“美丽宁夏·醉美葡萄”主题摄影大赛,现面向国内外摄影团体、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夏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宁夏摄影家协会、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宁夏易游网
二、参赛细则
1、面向全国(或国外)征稿,特别鼓励宁夏的摄影家积极创作,参与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参赛作品必须在宁夏地区拍摄,拍摄取材以宁夏葡萄为主线,集中反映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区、葡萄种植、葡萄采摘、葡萄加工、贺兰山东麓产区风光、酒庄酒窖、葡萄旅游、红酒文化、美食与葡萄等。拍摄作品类别不限,力求突出唯美和艺术性。
3、大赛只接收电子来稿,不接收纸质照片,投稿数量不限,组照按单幅计算,每组不超过6幅。作品为JPG格式,大小要求2M以上。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名请使用“省份+作者+作品标题+手机号码”格式。
4、要求作品真实,拒绝合成;彩色照片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作品;对影调和色彩、饱和度等可适度调整并剪裁,以不违背被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5、参赛作品如果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以及报刊、杂志、CD、画册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评委会有权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取消入选资格。入选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7、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征稿及评选时间
1、截稿日期:2014年9月20日
2、评选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20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6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各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各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各300元;颁发证书
特设组织奖3名,各2000元;颁发证书
入选作品共100幅,颁发证书
五、投稿地址
(注:为避免下载时遗漏文件,请将个人参赛作品打压缩包,整体发送至邮箱,选择一个邮箱即可)
投稿邮箱一:562046272@qq.com (宁夏葡萄酒官方)
投稿邮箱二:214199572@qq.com (宁夏摄影家协会)
电 话:0951-3971026
地 址:银川市文化东街59号宁夏文联三楼(也可按地址报送光盘、U盘)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夏葡萄花卉产业发展局
承办单位:宁夏摄影家协会、宁夏国际葡萄酒交易博览中心、宁夏易游网
二、参赛细则
1、面向全国(或国外)征稿,特别鼓励宁夏的摄影家积极创作,参与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2、参赛作品必须在宁夏地区拍摄,拍摄取材以宁夏葡萄为主线,集中反映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区、葡萄种植、葡萄采摘、葡萄加工、贺兰山东麓产区风光、酒庄酒窖、葡萄旅游、红酒文化、美食与葡萄等。拍摄作品类别不限,力求突出唯美和艺术性。
3、大赛只接收电子来稿,不接收纸质照片,投稿数量不限,组照按单幅计算,每组不超过6幅。作品为JPG格式,大小要求2M以上。每幅作品电子文件名请使用“省份+作者+作品标题+手机号码”格式。
4、要求作品真实,拒绝合成;彩色照片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作品;对影调和色彩、饱和度等可适度调整并剪裁,以不违背被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5、参赛作品如果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主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以及报刊、杂志、CD、画册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评委会有权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取消入选资格。入选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7、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征稿及评选时间
1、截稿日期:2014年9月20日
2、评选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20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6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各3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各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各300元;颁发证书
特设组织奖3名,各2000元;颁发证书
入选作品共100幅,颁发证书
五、投稿地址
(注:为避免下载时遗漏文件,请将个人参赛作品打压缩包,整体发送至邮箱,选择一个邮箱即可)
投稿邮箱一:562046272@qq.com (宁夏葡萄酒官方)
投稿邮箱二:214199572@qq.com (宁夏摄影家协会)
电 话:0951-3971026
地 址:银川市文化东街59号宁夏文联三楼(也可按地址报送光盘、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