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交易所清理大限将至 酒类交易所还在酿泡沫

时间:2012-12-24 11:59:28  阅读:236

  去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求,各地应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各项清理工作。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开业酒类交易场所达10余家,待开业的仍能排出一长串“时间表”。如东北首个酒类交易中心将落户辽宁省铁岭市;中国(温州)国际葡萄酒交易集散中心预告2013年营业。   2011年前后,酒类进出口商、品牌厂商、供应链企业纷纷试水交易场所,香港、天津、四川等地近10家酒类“交易所”、“交易中心”上线,白酒、黄酒、葡萄酒无不覆盖。2012年5月,国内第二家白酒交易所在贵州获批成立。3月底,ST中葡(600084)也发布公告,宣布出资2000万元入股北京国际葡萄酒交易所,取得后者20%股权。   不少交易场所堪称“志向远大”:旨在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最大”葡萄酒交易中心的就有数家;一些白酒交易场所更以“千亿级”作为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酒市大起大落,不少“纸白酒”、“纸红酒”已与现货报价背离,交割价高于厂家指导价或零售均价——一些酒交所显然未实现初衷。   前瞻产业研究院行业分析师刘吉伟认为,中间商本应稳定价格,但一些交易场所的注册资本来源、产品虚拟化及第三方监管仍受到市场质疑,也带来监管上的困难。   比如,“像炒股一样炒酒”的呼声可能形成高端高价氛围,助推价格波动。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认为,作为工业量产品,一些交易所追逐的白酒年份酒概念成分较重。“投资者一旦遭遇放量生产或勾兑产品,缺乏权威的鉴定机制保护其权益。”   据了解,各类酒交所开办者包括生产企业、供应链及证券业企业等,注册资本从数万元到数亿元不等。有酒类交易所提出,其产品不仅向特定对象发行,也要向公众发行和混合发行,采取所有权转让和债务发行方式。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类新型中间商仍缺乏明确的监管归属。   也有专家表示,交易平台不能只着眼于借竞价收取手续费,还应建立配套的仓储物流及检测平台,参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等进行自律。   刘吉伟认为,相关行业应先确立准入门槛。交易投资平台也应形成完善的担保机制。此外,监管部门应建立投资资金第三方存管体系,以防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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