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2-12-24 11:59:58  阅读:23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 201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12年6月12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095,443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3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由董事长王鹏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赞成比例   是否通过   1   公司增补董事的提案   13,095,443   100%   是   1-1   张士伟   13,095,443   100%   是   1-2   郝君   13,095,443   100%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2-2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6月4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6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由于公司股权变动,朱广粮先生辞去了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王鹏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郝君先生为公司的总经理。公司董事会对朱广粮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经总经理郝君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   1、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附简历)。   2、何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附简历)。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郝君先生、李志刚先生、何为民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第148 条、第149 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郝君先生、李志刚先生、何为民先生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郝君先生、李志刚先生、何为民先生的任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向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至 2013年 1月 10日止,本借款在2013年1月10日前归还,不支付借款利息。如在此特定日期未如期归还,则按实际借款期间以万分之二的利率计收利息。该款项的主要用途为:归还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借垫给公司的用于归还银行借款的资金,所余部分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向股东借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帮助,是按对本公司更为有利的条款进行的,该项交易可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借款利息的支付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符合公司2012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借款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董事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简历:   李志刚,男,1973年生,汉族,研究生、硕士学历,曾任内蒙古伊利集团资产管理部分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蒙牛集团销售部大区经理、销售总监。中粮知名酒类品牌公司销售部平台销售总经理、拓展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何为民,男,1971年生,蒙古族,研究生、硕士学历,经济师。曾任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长春市同志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长春市同志街大世界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交易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2-25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6 月8日收到董事吴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涛先生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的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吴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吴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12-02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2 年 6 月8日收到监事张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建先生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召集人的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鉴于张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3人,而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建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张建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会召集人职责。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完成新任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张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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