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繁贸易招商政策
作者:wine红酒网 时间:2014-07-05 20:46:20
一、招商对象
1、湖南省内各地市流通经销商;
2、当地拥有一定团购资源的个人。
二、资质要求
1、从事过酒水或相关行业销售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3、一定的社会资源,具备市场开拓能力;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仓库。
三、首款与年任务要求
1、首批进货款在3万元以上;
2、年任务量不低于20万元;
3、以上指标根据地区与当地消费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四、政策支持:
1、公司实行区域保护政策,保证各区域代理商的现有利益和开发利益;
2、中粮集团厂家授牌,确认代理商在本区域“长城葡萄酒经销商”的权威地位;
3、合理利润,让代理商与公司共同成长;
4、公司提供产品、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与指导;
5、公司提供结合实际、针对性强的个性营销方案,全程销售工作指导与市场跟踪;
6、市场开拓过程中,核报部分费用,降低代理商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