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品牌红酒被判刑
作者:红酒网 时间:2013-05-15 01:30:16
东方网5月14日消息:雷某、史某、楼某等人经商走歪道,合伙做起生产假冒品牌红酒的生意。日前,他们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至10万元。 食品招商 http://shipin.tangjiu.com 去年3月底,奉贤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接群众举报,奉城镇海淀路有家企业生产假冒“拉菲”品牌红酒,工商管理部门与区公安分局联手后,在奉城镇某木业公司内,查获待销售的假冒“拉菲”、“玛歌”、“都哈美隆”等品牌的红酒4000余瓶,价值人民币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