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葡萄酒全国招商中
作者:wine红酒网 时间:2014-04-27 19:17:59
一、 加盟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定的市场开拓、管理能力。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与健全的销售网络,特别是具有名优产品的营销网络。
3、对“茅台”品牌有高度的认知,具有长远发展眼光及战略规划。
4、 首批提货要求:
(1)省级代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100万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代理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80万元。
(2)地市级经销商首批进货数量不低于50万元。
(3)付款方式:款到发货。
二、 管理模式
1、全国各地经销商分类为:
省级经销商 、 地市级经销商、 分销商(零售终端)
2、公司直接对省、地级经销商进行管理,并协助省、地级经销商对其分销商进行沟通管理。
3、公司对省级经销商的开发采取“分区域分品系独家经销制”,即公司对省级经销商在其所在行政区域内可按品系发展总经销;
4、公司将协助经销商开拓市场,协助各级经销商开发分销商;
5、各级经销商必须在其所在区域开发分销商,其网络应基本覆盖该区域,在公司原则上不对分销商进行管理,而由经销商管理;
三、宣传支持:
公司给予经销商充分的政策支持,在经销商所开发的区域原则上由经销商开展宣传活动,公司会根据经销商的销售状况,在适当地时机配合经销商进行宣传活动。
四、价格操作:
1、经销商进货价格为全国统一价;
2、各级经销商对其分销商实行指导价格,公司为维护经销商及分销商的权益,对窜货经销商采取惩罚制度,取消经销权并扣除其保证金和年终返利;
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是我们的宗旨。让我们携手共赢共创辉煌,欢迎您的加盟。招商电话:0371-63581827
备注:以上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招商电话:0371-63581827